社團法人台北市牙醫師公會

健保公告

健保公告

輔導院所交付之處方箋應正確載印就醫序號

牙醫門診醫療服務台北區審查分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16日
發文字號:(108)健保台北字第468號

主 旨:有關輔導院所交付之處方箋應正確載印就醫序號,俾利特約藥局依循申報原處方就醫序號,敬請貴會轉所屬會員週知
              並加強宣導,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 明:依據108年6月27日第2次「牙醫門診總額臺北分區共管會議」決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