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醫療院所進行給藥時未正確執行三讀五對一事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2月17日
發文字號:北市醫護字第10550865600號
主旨:據新聞報導,有醫療院所進行給藥時未正確執行三讀五對,至有危及病人健康情事,請貴機構確依「105~106年度醫院版與診所版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工作目標、執行策略及參考作法」辦理,以落實用藥安全,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05年2月15日衛部醫字第1051661052號函辦理。
二、副本抄送本市醫師公會、牙醫師公會、中醫師公會、護理師護士公會,惠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落實上開目標及執行策略執行與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