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北市牙醫師公會

醫事公告

醫事公告

105年督導考核新增項目-病歷複製申請流程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2月26日

發文字號:北市衛醫護字第10551026100號

主旨:衛生福利部重申,為方便病人能盡速取得病歷複製本,醫療機構須將病歷複製本之申請流程及收費方式,

   公開於機構明顯處。本局已將前揭事項列入本年度督導考核項目,惠請各醫療機構落實辦理。請查照。

說明:依衛生福利部105年2月23日衛部醫字第1051661182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