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北市牙醫師公會

醫事公告

醫事公告

請配合「醫佳採血管」醫療器材回收作業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函

 

主旨:有關衛生福利部撤銷貴公司「醫佳一次性使用真空採血管(分離膠/促凝劑)(衛部醫器陸輸字第000611號)」、「醫佳一次性真空採血管(乙二胺四乙酸管)(衛部醫器陸輸字第000613號)」許可證一案,請查照惠復。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6年9月15日衛授食字第1061604468A號函辦理。

二、案係衛生福利部業已撤銷貴公司「醫佳一次性使用真空採血管(分離膠/促凝劑)(衛部醫器陸輸字第000611號)」、「醫佳一次性真空採血管(乙二胺四乙酸管)(衛部醫器陸輸字第000613號)」許可證,其市售品及庫存品須依藥事法第79條、第80條、同法施行細則第37條及藥物回收處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三、為確認產品最終流向,請貴公司確實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指示期限完成回收旨揭醫療器材,並於完成回收後,檢附回收報告書及相關應備資料(包括實際回收數量、客戶通知函(書)及確認信函、產品處置結果等)函覆本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