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修正「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函
主旨:檢轉衛生福利部函-「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修正發布第四條,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檢附衛生福利部民國106年11月30日衛部心字第1061761799E號函,詳如附件。
二、衛生福利部修正發布「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四條,修正重點為增列「牙周病科」、「兒童牙科」、「牙髓病科」、「雁復補綴牙科」、「牙體復形科」、「家庭牙醫科」及「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
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函
主旨:檢轉衛生福利部函-「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修正發布第四條,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檢附衛生福利部民國106年11月30日衛部心字第1061761799E號函,詳如附件。
二、衛生福利部修正發布「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四條,修正重點為增列「牙周病科」、「兒童牙科」、「牙髓病科」、「雁復補綴牙科」、「牙體復形科」、「家庭牙醫科」及「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