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請配合「普惠醫工股份有限公司」醫療器材回收作業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8月14日、106年8月24日
發文字號:北市衛食藥字第10644926200號、北市衛食藥字第10646284200號
主旨:有關普惠醫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多件醫療器材許可證經公告註銷一案,惠請轉知所屬會員協助配合各項回收作業,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衛生局106年8月7日彰衛藥字第1060029689號函,106年8月22日彰衛藥字第1060031739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司持有之醫療器材許可證註銷理由及公告註銷文號如下:
(一)「”東大”塑膠注射筒(附針/不附針)」(衛署醫器製字第000827號)、「”濟生”輸液套」(衛署醫器製字第000870號)、「”普因特”塑膠注射筒(附針/不附針)」(衛署醫器製字第000812號)因自請註銷,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06年8月4日以部授食字第10600288647、1060028649、1060028572號公告註銷。
(二)「”普惠”牙科手用器械(未滅菌)」(衛署醫器製壹字第004131號),因許可證已逾有效期,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06年8月4日以衛授食字第1060028645號公告註銷。
(三)「”普惠”牙科注射針保護套(未滅菌)」(衛署醫器製壹字第004078號)、「”普惠”輸液袋用擠壓器(未滅菌)」(衛署醫器製壹字第001937號)、「”普惠”壓舌板(滅菌/未滅菌)」(衛署醫器製壹字第000308號)、「”普惠”外用沖洗套(滅菌/未滅菌)」(衛署醫器製壹字第000463號)等4件醫療器材許可證因未展延而逾期者,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06年8月18日以衛受食字第1060028646、1060028452、1060028457、1060028453號公告註銷。
(四)「”普惠”醫療用吸收纖維(滅菌)」(衛署醫器製壹字第000264號)醫療器材許可證因自請註銷,經衛生福利部於106年8月18日以衛授食字第1060028458號公告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