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公告 轉知有關委託製造之第一等級醫療器材產品標示原則 發佈日期:106.03.10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函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來函有關委託製造之第一等級醫療器材產品標示原則,請查照。 全文請見附件公文。 公文全文 分享: twitter facebook LINE 返回 訊息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