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衛服部公告恢復執行兒童牙齒塗氟社區巡迴服務(1060626起適用)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6.6.26衛部心字第1061701762號公告辦理。
二、依據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106.6.28牙全廷字第0139號函及台北市政府衛生局106.7.3衛健字第
10643881000號函辦理。
三、本次修訂內容重點摘要如下:
(一)新增社區巡迴服務氟化防齲處理代碼(88、89)。
(二)申請辦理兒童牙齒塗氟保健社區巡迴服務(到園塗氟)注意事項:
1、不得跨縣(市)服務。
2、原住民、離島及偏遠地區,並持有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同意文件者,不在此限 (可跨縣市服務)。
3、須先向台北市衛生局辦理支援報備。
4、台北市衛生局將印製家長同意書及家長回覆單,發給各幼兒園。
其他相關表單及規定,由牙醫院所自行下載,詳情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