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植牙手術時,應善盡告知義務,確保民眾就醫權益
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2月3日
發文字號:牙全聰字第2175號
主旨:鑒於近來植牙爭議事件之報導,茲再次重申牙醫師執行植牙手術時,應善盡告知義務確保民眾就醫權益,詳如說明段,請轉知會員,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第十二屆第二次公共關係委員座談會議決議辦理。
二、牙醫師執行植牙手術時,應依衛生福利部103年5月27日衛部心字第1031760854號函核備之「人工植牙注意事項-民眾篇」及「人工植牙手術說明書」(詳附件一),善盡告知義務。
三、另,如有違反醫學倫理情事,將依「牙醫師倫理規範」(詳附件二)進行處理。